廈門市政府辦公廳近日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建筑廢土管理的通告,從7月1日起,全市將推行使用智能型建筑廢土運輸車輛,告別老式渣土車滴、撒、漏、揚塵以及超速、超載等問題。
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交通、水利、港口、填海造地、電力、燃氣、園林綠化、拆除、道路維護和場地整平等工程建設項目,建設單位在處置建筑廢土時,應當選擇符合我市相關管理規定的建筑廢土運輸企業,并使用其取得核準的車輛進行運輸。2019年7月1日起,全市推行使用智能型建筑廢土運輸車輛。
智能型渣土車裝有車載智能終端系統,與建筑廢土砂石綜合管控平臺相結合,實時監管渣土車運營。車載智能終端系統包含行駛記錄儀、攝像頭、傳感器等設備,收集渣土車作業信息和數據,并實時上傳到建筑廢土砂石綜合管控平臺。該平臺具有遠程控制車速、限制車斗舉升傾倒等功能,一旦發現超速,或在消納場和工地以外的地方非法傾倒,會及時發出預警,并交由相關部門查處。另外,如果車輛傳感器“嗅”到超載,車輛也將無法啟動。
建設單位應對建筑廢土的產生、運輸、消納全過程負總責。
建筑廢土運輸企業應當按照核定的路線、時間將建筑廢土運輸至指定的消納場地。同時,建筑廢土運輸車輛在遵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相關限速限行規定的情況下,原則上其行駛速度應不高于時速60公里。
市建設局對建筑廢土處置違法違規行為除按照相關規定嚴厲實施行政處罰外,對使用無資質車輛運輸建筑廢土,或運輸車輛裝載不規范、車身不整潔、未凈車上路、發生溢撒漏現象以及揚塵污染的項目,經查證屬實的對建設(代建)、施工等相關責任單位記錄不良行為等處理。
市建設局負責建立全市建筑廢土供需調劑平臺,對社會公布全市建筑廢土產生與需求信息,實現建筑廢土處置統籌安排、供需對接、就近消納、節能環保。
建筑廢土消納場地應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具備凈車出場設施、出入口道路硬化、安裝遠程視頻監控系統,接入市建筑廢土砂石綜合管控平臺,實施實時監控。實行建筑廢土資源化再生利用,鼓勵建設單位、施工單位采用建筑廢土綜合利用產品。